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别称泰瑞沙、Tagrisso、AZD-9291、甲磺酸奥希替尼片
适应症用于具有特定EGFR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,包括辅助治疗、局部晚期不可切除、一线治疗及既往接受过EGFR TKI治疗后进展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。
2015年,美国FDA批准奥希替尼上市;目前,已在全球47个国家及地区上市,包括欧盟、日本等;目前,奥希替尼已经在国内上市,并且纳入乙类医保。
奥希替尼由阿斯利康(AstraZeneca)公司研发,是第三代表皮生长因子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,可用于一代/二代EGFR-TKI(如吉非替尼、厄洛替尼)治疗后出现的T790M耐药突变。
奥希替尼(Osimertinib)抗肿瘤药物,第三代受体酪氨酸激酶抑制剂,适用于非小细...【详情】
奥希替尼(Osimertinib)常用于非小细胞肺癌,推荐剂量为每天一次,每次80毫克。每个人的情况不一样,奥希替尼(Osimertinib)用药请谨遵医嘱。
(1)、作为辅助治疗,用于在肿瘤完全切除后、经FDA批准的检测方法证实其肿瘤存在表皮生长因子受体(EGFR)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 L858R突变的非小细胞肺癌(NSCLC)患者。
(2)、用于经FDA批准的检测方法证实其肿瘤存在EGFR外显子19缺失或外显子21 L858R突变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(NSCLC)患者的一线治疗。
(3)、用于经FDA批准的检测方法证实存在EGFR T790M突变阳性、且在EGFR酪氨酸激酶抑制剂(TKI)治疗期间或之后出现疾病进展的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(NSCLC)成人患者。
每日一次,每次80毫克。
(1)、辅助治疗: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、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,或最长治疗3年。
(2)、转移性肺癌:持续治疗直至疾病进展或出现不可接受的毒性反应。
每日固定时间服用,并用一整杯水送服。奥希替尼(Osimertinib)可与食物同服或空腹服用。
药片不应压碎、掰开或咀嚼;但如果患者无法吞咽,可将其溶于水中服用。
如果漏服一次剂量,应跳过该次剂量,无需补服;下次剂量按原定时间服用。
(1)、对于吞咽固体困难的病人,可将药片分散于60毫升(约2盎司)非碳酸水中。
(2)、搅拌至药片分散成小块(药片不会完全溶解)后立即吞服。在制备过程中不得压碎、加热或超声处理。
(3)、用120毫升至240毫升(约4至8盎司)水冲洗容器并立即饮用。
(4)、如果需要通过鼻胃管给药,先将药片按上述方法分散在15毫升非碳酸水中,然后再用15毫升水将残留物转移至注射器。将所得的30毫升液体按照鼻胃管给药说明给予,并用适量水冲洗(约30毫升)。
(1)、肌酐清除率(CrCl)在15至89毫升/分钟的患者:无需调整剂量。
(2)、终末期肾病(CrCl小于15毫升/分钟)的患者:尚无推荐剂量。
(1)、轻度(Child-Pugh A级)至中度(Child-Pugh B级)肝功能不全患者;或者总胆红素≤正常值上限(ULN)且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(AST)>ULN的患者;或者总胆红素在1至3倍ULN之间且AST为任意值的患者:无需调整剂量。
(2)、重度(Child-Pugh C级)肝功能不全患者(总胆红素在3至10倍ULN之间且AST为任意值):尚无推荐剂量。
18岁以下患者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立。
尚无可用数据。
间质性肺病(ILD)/肺炎:永久停药。
(1)、在至少两次单独的心电图(ECG)检查中显示QTc间期>500毫秒:暂停治疗,直至QTc间期<481毫秒或恢复至基线水平;如果基线QTc≥481毫秒,则在QTc恢复后以每日40毫克的剂量恢复用药。
(2)、QTc间期延长并伴有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症状:永久停药。
(3)、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:永久停药。
史蒂文斯-约翰逊综合征(SJS)、重症多形性红斑(EMM):若疑似则暂停治疗,若确诊则永久停药。
(1)、发生≥3级不良反应:暂停治疗最长3周。
(2)、若在3周内改善至0-2级:以每日40至80毫克的剂量恢复用药。
(3)、若在3周内未改善:永久停药。
(1)、尽可能避免强效CYP450 3A诱导剂与奥希替尼同时使用。
(2)、如果必须同时使用,在与强效CYP450 3A诱导剂合用期间,应将奥希替尼剂量增加至每日160毫克;停用强效CYP450 3A4诱导剂3周后,将奥希替尼剂量恢复至每日80毫克。
无。
在25°C(77°F)下储存;允许短暂储存在15°C至30°C(59°F至86°F)范围内。
1、心血管:通过超声心动图(ECG)或多门控探测(MUGA)扫描监测左心室射血分数(LVEF)(开始治疗前以及治疗期间每3个月一次);对于有风险因素的患者,在治疗期间定期通过心电图和电解质监测QTc间期。
2、呼吸:监测呼吸症状恶化情况(例如呼吸困难、咳嗽、发热;若出现需确认是否为间质性肺病)。
1、治疗期间避免食用葡萄柚、饮用葡萄柚汁以及服用圣约翰草。
2、女性患者:在治疗期间及停药后6周内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。
3、有女性伴侣的男性患者:在末次给药后4个月内需采取有效避孕措施。
4、治疗期间及末次给药后2个月内禁止哺乳。
奥希替尼(Osimertinib)用药期间,可能会出现不同副作用,如果无法辨别副作用影响是否严重,请及时咨询医生。
如果服用奥希替尼(Osimertinib)期间出现以下任何副作用,请立即咨询医生或就医:
焦虑;咳嗽;头晕、头重脚轻或昏厥;眼部或视力变化;心跳快速、剧烈或不规则;胸部、腹股沟或腿部(尤其是小腿)疼痛;手臂或腿部疼痛、发红或肿胀;言语不清;突然失去协调性;突发、剧烈头痛;手臂或腿部突发、严重无力或麻木;呼吸困难。
视力模糊;寒战;发烧;全身不适感或生病感;无法说话;癫痫发作;打喷嚏;喉咙痛;身体一侧突发、严重无力;暂时性失明;支气管分泌物增稠。
胸痛或胸闷;眼睛发红、刺激或疼痛;头痛;腺体肿胀或疼痛;异常出血或瘀伤。
皮肤起泡、脱皮或松解;腹泻;瘙痒;关节或肌肉疼痛;红色皮损(中心常呈紫色);喉咙痛;口腔或嘴唇溃疡或白斑;异常疲倦或虚弱。
奥希替尼(Osimertinib)的以下副作用症状较轻,通常不需要医学处理,如果副作用持续存在、令您困扰,或者您对其有任何疑问,请咨询医生:
背痛;指甲或趾甲变化(包括脆弱、发炎、疼痛、发红、触痛、甲床分离或指甲脱落);便秘食欲下降;恶心;皮疹或皮肤干燥;口腔肿胀或发炎。
非常常见(≥10%):淋巴细胞减少(63%)、血小板减少(54%)、贫血(44%)、中性粒细胞减少(33%)
非常常见(≥10%):腹泻(42%)、恶心(17%)、食欲下降(16%)、便秘(15%)、口腔炎(12%)、呕吐(11%)
非常常见(≥10%):皮疹(如全身性、红斑性、斑疹、斑丘疹、丘疹、脓疱)、红斑、毛囊炎、痤疮、皮炎、痤疮样皮炎(58%)、皮肤干燥(如湿疹、皮肤皲裂、皮肤干燥症)(36%)、指甲毒性(如指甲和甲床疾病、甲床炎症、甲床触痛、指甲变色、指甲营养不良、指甲感染、指甲起脊、甲碎裂、甲剥离、甲脱落、甲沟炎)(35%)、瘙痒(17%)
上市后报告:多形红斑(EMM)、史蒂文斯-约翰逊综合征(SJS)、皮肤血管炎
非常常见(≥10%):低钠血症(26%)、高镁血症(20%)
非常常见(≥10%):眼部疾病(如干眼症、视力模糊、角膜炎、白内障、眼刺激、睑缘炎、眼痛、泪液增多、飞蚊症)(18%)
不常见(0.1%-1%):其他眼部毒性
非常常见(≥10%):咳嗽(17%)、呼吸困难(13%)
常见(1%-10%):间质性肺病(ILD)/肺炎、肺炎
非常常见(≥10%):疲劳(22%)
非常常见(≥10%):背痛(13%)
非常常见(≥10%):头痛(10%)
常见(1%-10%):脑卒中/脑出血
常见(1%-10%):心肌病、静脉血栓栓塞(包括深静脉血栓形成、颈静脉血栓形成和肺栓塞)
发生率未报告:QT间期延长
奥希替尼是用于EGFR突变非小细胞肺癌的靶向药,治疗期间需重点监测间质性肺病/肺炎、心脏毒性(QT间期延长、心肌病)及皮肤等不良反应,并根据严重程度调整剂量或停药。该药主要由CYP3A代谢,应避免与强效CYP3A4诱导剂合用。使用前需评估患者情况,并告知其相关风险与注意事项。
1、治疗期间监测间质性肺病(ILD)和肺炎的症状。
2、对于患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、充血性心力衰竭或电解质紊乱的患者,以及正在接受已知会延长QT间期的合并用药的患者,应监测校正QT(QTc)间期延长情况。
3、对于患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、充血性心力衰竭或电解质紊乱的患者,以及正在接受已知会延长QT间期的合并用药的患者,建议定期监测电解质浓度。
4、对于接受奥希替尼单药治疗的有心脏危险因素的患者,以及所有接受奥希替尼联合培美曲塞和含铂化疗的患者,治疗期间应进行心脏监测(包括LVEF评估)。对于治疗期间出现相关心脏体征或症状的任何患者,应评估LVEF。
5、治疗期间定期进行CBC及分类计数检查,如有临床指征应增加检查频率。
(1)、对于未接受近期确定性含铂放化疗的患者,若发生任何级别的间质性肺病(ILD)或肺炎,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
(2)、对于接受了近期确定性含铂放化疗的患者,若发生1级ILD/肺炎,根据临床需要暂停或继续奥希替尼。若这些患者发生≥2级ILD/肺炎,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
(1)、如果在至少两次独立的ECG上QTc间期>500毫秒,暂停治疗。如果QTc间期改善至<481毫秒或恢复到基线水平(如果基线QTc间期≥481毫秒),可以40毫克每日一次减量恢复治疗。
(2)、如果QT间期延长同时伴有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体征和/或症状,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
(3)、如果发生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,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
(1)、如果怀疑史蒂文斯-约翰逊综合征(Stevens-Johnsonsyndrome)、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(toxicepidermalnecrolysis)或大疱性多形红斑(erythemamultiformemajor),暂停奥希替尼。如果确诊,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
(2)、如果怀疑皮肤血管炎(cutaneousvasculitis),暂停奥希替尼并评估患者的全身受累情况;考虑咨询皮肤科医生。在未发现其他病因时,根据严重程度考虑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
如果怀疑再生障碍性贫血(aplasticanemia),暂停奥希替尼。如果确诊,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
(1)、如果发生其他3级或更高级别的不良反应,暂停治疗最长3周。
(2)、如果不良反应改善至0-2级,以原剂量或减量(40毫克每日一次)恢复治疗;如果在3周内无改善,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
避免奥希替尼与强效CYP3A4诱导剂合用。如果与强效CYP3A4诱导剂合用不可避免,将奥希替尼剂量增加至160毫克每日一次。在停用强效CYP3A4诱导剂三周后,恢复80毫克每日一次的常规剂量。
当奥希替尼与培美曲塞和含铂化疗同时给药时,根据不良反应管理的需要,调整其中任何一种治疗的剂量。关于奥希替尼的具体剂量调整,请参考上述“剂量调整”部分的信息。根据各自的处方信息,暂停、减量或永久停用培美曲塞、顺铂或卡铂的剂量。
无。
可能发生严重或致命的间质性肺病(ILD)或肺炎。
(1)、对于未接受近期确定性含铂放化疗的患者:若出现提示ILD的呼吸症状恶化(如呼吸困难、咳嗽、发烧),暂停奥希替尼并立即进行ILD调查。如确诊ILD,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
(2)、对于接受了近期确定性含铂放化疗的患者:发生1级ILD/肺炎时,继续或中断奥希替尼治疗并在适当时重启。发生≥2级ILD/肺炎时,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
有QTc间期延长的报告。
(1)、对于患有先天性长QT综合征、充血性心力衰竭或电解质紊乱的患者,以及正在接受已知会延长QT间期并有已知尖端扭转型室速风险的合并用药的患者,应定期监测心电图(ECG)和血清电解质。
(2)、如果发生QT间期延长,可能需要减量、暂时中断或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
(3)、如果QT间期延长伴有危及生命的心律失常体征和/或症状,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
有心肌病(如急性或慢性心力衰竭、充血性心力衰竭、肺水肿、射血分数降低)的报告。
(1)、对于接受奥希替尼单药治疗的患者:在开始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定期进行心脏监测(包括LVEF评估),尤其是对有心脏危险因素的患者。
(2)、对于接受奥希替尼联合培美曲塞和含铂化疗的患者:所有患者在开始治疗前和治疗期间定期进行心脏监测(包括LVEF评估)。
(3)、对任何在奥希替尼治疗期间出现相关心脏体征或症状的患者评估LVEF。对发生有症状的充血性心力衰竭的患者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
有角膜炎的报告。如果出现提示角膜炎的表现(如眼部炎症、流泪、畏光、视力模糊、眼痛、红眼),立即将患者转诊至眼科医生进行评估。
上市后病例报告中有这些皮肤反应的报告。如果怀疑发生这些反应,暂停奥希替尼;如果确诊,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
上市后病例报告中有皮肤血管炎(如白细胞破碎性血管炎、荨麻疹性血管炎、IgA血管炎)的报告。如果怀疑皮肤血管炎,暂停奥希替尼并评估全身受累情况;考虑咨询皮肤科医生。在未发现其他病因时,根据严重程度考虑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
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的报告;部分病例导致死亡。告知患者再生障碍性贫血的体征和症状(如新发或持续发热、瘀伤、出血、苍白)。如果怀疑,暂停奥希替尼并咨询血液科。如果确诊,永久停用奥希替尼。在开始治疗前、治疗期间定期以及有临床指征时更频繁地进行CBC及分类计数检查。
可能造成胎儿伤害。动物研究显示胚胎-胎儿毒性(如植入后丢失、早期胚胎死亡、胎儿体重减轻)。开始治疗前确认妊娠状态。治疗期间避免怀孕。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6周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。有生育潜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在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4个月内应采取有效避孕措施。
白细胞减少症、淋巴细胞减少症、贫血、腹泻、皮疹、肌肉骨骼疼痛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、甲毒性、皮肤干燥、口腔炎、疲劳。
淋巴细胞减少症、白细胞减少症、ILD/肺炎、血小板减少症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、皮疹、腹泻、甲毒性、肌肉骨骼疼痛、咳嗽、COVID-19。
白细胞减少症、血小板减少症、中性粒细胞减少症、淋巴细胞减少症、皮疹、腹泻、口腔炎、甲毒性、皮肤干燥、肌酐升高。
1、代谢途径:主要由CYP3A代谢。是P-糖蛋白(P-gp)和乳腺癌耐药蛋白(BCRP)的底物。
2、酶诱导/抑制:诱导CYP1A2。不抑制CYP1A2、2A6、2B6、2C8、2C9、2C19、2D6或2E1。抑制BCRP,但不抑制有机阴离子转运体(OAT)1和OAT3、有机阴离子转运多肽(OATP)1B1和OATP1B3、多药及毒性外排转运体(MATE)1和MATE2K或有机阳离子转运体(OCT)2。
3、影响肝药酶的药物——强效CYP3A4诱导剂:可能发生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(降低奥希替尼血浆浓度)。避免合用。如果合用不可避免,将奥希替尼剂量增至160毫克每日一次;停用强效CYP3A4诱导剂三周后,恢复80毫克每日一次的剂量。
4、BCRP转运的药物:可能发生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(增加底物血浆浓度)。监测BCRP底物的不良反应。
5、受P-gp转运系统影响的药物:可能发生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(增加底物血浆浓度)。监测P-gp底物的不良反应。
6、延长QT间期的药物:潜在的药效学相互作用(对QT间期延长有相加效应)。避免合用。如果合用不可避免,定期监测心电图和电解质。
7、影响胃酸度的药物:不太可能发生临床重要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。
1、非索非那定:单次给药后非索非那定峰浓度和AUC分别增加76%和56%,稳态时分别增加25%或27%。监测非索非那定的不良反应。
2、伊曲康唑:奥希替尼AUC增加24%,峰浓度降低20%;认为无临床重要性。
3、奥美拉唑:对奥希替尼暴露量无实质性影响。
4、利福平:奥希替尼峰浓度和AUC分别降低73%和78%。如果合用不可避免,将奥希替尼剂量增至160毫克每日一次;停用利福平三周后,恢复80毫克每日一次的剂量。
5、瑞舒伐他汀:瑞舒伐他汀峰浓度和AUC分别增加72%和35%。监测瑞舒伐他汀的不良反应。
6、辛伐他汀:对辛伐他汀药代动力学无实质性影响。
(1)、口服给药后约6小时(范围3-24小时)达到峰浓度。
(2)、在20-240毫克剂量范围内,AUC和峰浓度呈剂量比例增加。
(3)、约15天达到稳态浓度。
(4)、食物影响:高脂餐使AUC和峰浓度分别轻微增加19%和14%;认为无临床重要性。
(1)、未知是否分泌入乳汁。有限的动物数据显示药物可分布到脑部。
(2)、血浆蛋白结合率:95%。
(1)、代谢:主要由CYP3A代谢。代谢为两种活性代谢物(AZ7550和AZ5104),各占总药物暴露量的约10%。AZ7550与母药效力相似;AZ5104对突变EGFR和野生型EGFR的效力更高。
(2)、消除途径:经粪便(68%)和尿液(14%)消除;2%以原形消除。
(3)、半衰期:约48小时。
年龄、体重、性别、吸烟状况、基线白蛋白浓度、治疗线数、种族(亚裔对非亚裔)对奥希替尼药代动力学无实质性影响。
25°C(允许在15–30°C之间波动)。
(1)、不可逆地、选择性地与突变形式的EGFR结合,包括EGFR致敏突变(如外显子19缺失[del19]、外显子21取代[L858R])和继发性T790M突变。
(2)、体外还可抑制HER2/ErbB2、HER3/ErbB3、HER4/ErbB4、ACK1和BLK。
(3)、在表达EGFRL858R/T790M、L858R、T790M/del19和del19的NSCLC细胞系中显示出抗肿瘤活性,对野生型EGFR活性较弱。
(4)、对突变型EGFR的亲和力约是野生型EGFR的九倍。
1、强调若出现新的或恶化的呼吸道症状(如呼吸困难、气短、咳嗽、发烧)必须立即告知医生。
2、若出现任何可能的QT间期延长症状(如头晕、头昏、晕厥)必须立即告知医生。
3、若出现心力衰竭表现(如心悸、气短、水肿)必须立即告知医生。
4、若出现角膜炎表现(如眼部炎症、流泪、畏光、眼痛、红眼、视力变化)应告知医生。
5、若出现靶形皮损或皮肤严重水疱/脱皮,立即告知医生。
6、若在四肢或臀部出现多个压之不褪色的红色丘疹,或躯干部出现持续超过24小时不消退且呈现瘀伤外观的大片荨麻疹,必须告知医生。
7、若出现如新发或持续发热、瘀伤、出血或苍白等体征和症状,应告知医生。
8、建议有生育潜力的女性在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6周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。建议有生育潜力女性伴侣的男性在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4个月内采取有效避孕措施。强调女性若怀孕或认为自己可能怀孕必须告知医生。如果怀孕,告知患者潜在的胎儿风险。
9、建议女性在奥希替尼治疗期间和治疗结束后2周内避免哺乳。
10、告知医生正在使用或计划使用的所有合并疗法(包括处方药、非处方药、膳食补充剂或草药)以及并存的任何疾病的重要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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